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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给了他们挥舞拳头的权力

1999-01-07 来源:生活时报 蔡照明/文 我有话说

●新闻事实

深圳“5·20”事件

1998年5月19日凌晨1时许,深圳福田区石厦工业区内的奕达电子厂楼下忽然一声空响,一包电脑主机板从天而降。富有“侦探”经验的护厂员马上意识到这是一次里应外合的偷盗,他们没有立即上前,而是静待贼人出现。

出现的是本厂员工,叫李朝战,当然至今无法知道他是不是护厂员所等待的人,因为稍后事态急剧发展,使这个结果对本案的进行已显得不为重要,但对李朝战而言,导致他的生命的结束,就因为他不明不白地恰巧在当时在那包物什边出现。

李朝战当即被四五名护厂队员擒获,审理当即开始。随着审讯力度加大——拳头力度加大,李朝战供出了一个“同案犯”。至19日上午7点,已有7名打工仔被这样顺藤摸瓜牵出。审讯日以继夜,上午8时,7人全部被押上一辆中巴,来到同属于老板的另一工厂仓库里。这时候,工厂老板、香港人孙世强尚未露面,但一切分明都在他的遥控掌握之中。数十名内地籍工厂主管、护卫员蜂拥而至,轮番而且尽其所能地开始这不同寻常的表演。首先他们将7名打工仔分开,分头审讯,防止7人通气,其次令这7人全部脱掉鞋子、衬衣,并且跪在地上。工厂主管钟志良在审讯李朝战时,声音越吼越大,最后,不得不用一黑色手电筒来表达这种气愤,其他护厂队员为了给主管解气,于是立即上前展开一番拳脚语言。开始还比较克制,后来,他们拿起了手电筒、方木棒、钢管,打手部、背部、脚部。就像人类最初拿起工具完成一次革命性的转变一样,他们这群人拿起了工具,也完成了一次相反方向的转变。

第一轮打完之后,主管们让7个打工仔自己用纸笔写坦白书,写偷盗经过,写检讨,写完之后主管似发现不合他们心意,又展开第二轮殴打,就这样打了写,写了打。但4名主管和10多个护厂员的轮流进攻一次比一次猛烈。至中午时分粗大的方木棒竟被用力过猛打断了,至下午,7名打工仔都已奄奄一息。据沙头派出所公安人员事后了解到,当时一名打工仔被一名主管飞起一脚踢昏过去,在场其他人马上用冷水泼醒,然后再打,直到下午6时许,这名不省人事的打工仔才被抬出去。从上午到中午、下午,这7名打工仔滴水未进,而打人者却不乏悠然。打人者之一梁卓兴在派出所承认,“上午他在仓库内参与殴打,中午11点半出来吃饭,下午2点多又回到仓库内打人,1小时后出来,4点多又进去,5点半出来吃饭。”这天,他在工作间隙,闲着没事时就打人去了。另一名主打者钟志良说,之所以会把人打死,就因为他们时不时地出门休息、处理其他事,回来再打时没有掌握好被打者的伤势情况。

当然以上的打只是手段,为了要个结果,好向一直在家里遥控的老板汇报,后面的打可就更接近本质,动起真格的了,因为老板来,老板也打开了,他们这时就不光是要打,还要打得漂亮。不光是用体力,还有想像力,要打得不留痕迹,打得你心服口服。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被打者没有叫唤的力气,直到李朝战口中只有出的气,没有进的气。

事后,20日下午福田公安局老韩到达现场,发现,当时现场虽然已经清洗过,但仍可见无数蚂蚁在疯狂搬运剩余血迹。可见当时场面之血腥。

这里尚需交待的是,19日晚9时许,沙头派出所干警曾接到110电话有群众报案,火速赶到工厂,却被工厂主管挡了驾,他们声言平安无事。20日凌晨时分,奕达厂护卫主动向当地治保会报案,称厂里有人自杀。这时沙头派出所值班领导与两个干警赶到现场,汤副所长发现现场可疑,死者仰面朝天,尸体很直,裤腰带解开,光着脚,更引起他警觉的是死者脚部分伸在一个推土机的铲斗里。汤副所长立即叫来福田公安局法医验尸,这才发现死者遍体鳞伤,但没有跳楼自杀的致命伤处,遂把工厂有关人员带回问讯。

死者正是李朝战。李朝战被打死后,香港老板立即打发走正在接洽的客商,召来几名工厂主管及护厂员,商定对策,最后决定伪造假现场。

他们的设计思路是,李朝战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,写检讨书,写着写着,就畏罪自杀,跳楼身亡。他们在二楼的物料仓库内放置了一张桌子,桌上放一张纸,一支笔,最后是4名护厂员打开一扇窗户,将李的尸体抱到窗口放下去。

而对另外六名被打者,护卫队员人性觉醒先给他们每人一份炒米粉,然后恐吓:“你们偷的东西最后卖给了香港黑社会,现引出麻烦,他们为了杀人灭口,现要找你们算帐,我让你们走,马上离开深圳,不要再回头。”

5月20日凌晨起,13名参与非法拘禁、殴打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沙头派出所收容审查。

6月3日福田区召开公开逮捕大会,宣布对上述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。

●采访笔记

打人的和被打的一样可怜

那天在福田区大会堂门口高高的台阶上,古铜色的囚服、十三颗低垂的头颅、两边威严的武警以及对准他们的中央电视台的镜头、久违了的高音喇叭都让人感到严肃、紧张,透不过一丝气来。

我久久地凝视他们,我想他们远在家乡的父母妻儿此刻怎么也不会想到,他们在深圳做事的儿子、丈夫、父亲此刻会站在这里,接受这样的仪式。十几天前,在父母妻儿的眼中,他们是“有出息的”,他们同样来自于一个个僻远的乡村,他们也正艰难行走在通向小康理想的小径上,他们同样地付出汗水、心血(当然更多的是人格、道义),他们同样用大量的剩余价值去换取那一点点的劳动力成本……

但他们杀了人!

我把照相机的镜头一次次地对准他们,希望能捕捉到一些流露于眼神的凶光,然而我看到的,是一个个悲戚、惊恐、抖颤的脸庞,有的甚至还有没褪去的大男孩子稚气……

他们原本属于打工者中的一员。

是什么使他们从一个队列站到了另一个队列?我想知道当时是什么力量鼓舞他们、使他们一次次地握紧拳头、挥起铁棒,重重地打向一个个毫无反抗能力的他们同类身上。

可以肯定,将一个健壮青年置于死地决非“举手之劳”、“瞬间一念”,公安机关的调查证明其中有漫长达24小时的肉体折磨。行为上的实施已属不易,而难度,我想更在于对自己内心防线的突破。“人命关天”、“生命属于个人只有一次”,我相信这些出身于普通人家的子弟对这些观念是深入骨髓的。可以相信,他们从始至终是没有致人于死地的愿望,但又是什么力量牵引着,使他们向这个目标一步步靠近的呢?被打者之一苟茂青之前曾被打昏过去,可用水浇醒之后又继续打,可以想见如果李朝战能够再次被水浇活,他的刑讯也不会到此结束。结果似乎早就注定是唯一的。

在看守所,我见到他们时,他们还全处于“懵”了的状态,他们好像还不知道为何会被带到这里,怎么打死了人。我问他们,“你从内心里憎恨李朝战吗?”“不恨。”“那为何要下毒手?”“……”“如果你们要不打呢?”“老板让打,给他打工,就要打。”“你们知道打人犯法吗?”“知道。”“知道,为什么还打?”“……”正如他们现在“懵”了不知怎么打死了人一样,当时他们也可能一样不知怎么会不打。给老板打工,打人是工作,打工就要打工,打人即是打工。

我曾问另一个工厂的保安,问他对此怎么看,他说在那种情况下,不打是不可能的,不打即使老板不炒你鱿鱼,你也没法混下去。在工厂当护厂员就要有点威风才能镇住大家的,这威风一半是靠打出来的,一半是靠势力树起来的。同事都打,你不打,你会被孤立,在工厂里如果一个保安是孤立的,他无论如何是做不下去的,即使同事不欺负你,那打工仔也会看在眼中,找机会收拾你——敌我矛盾如此严峻!

这里似乎存在着一个巨大的磁场,当这一枚枚小磁放进去之后,它们就无法阻挡地具有某种极性?对于这一个个打工仔来说,当他们置身于那样强势的环境之中,他们也无法摆脱他们命运中被赋予的这种或那种、打或被打的角色的。

从奕达厂老板孙世强的口气中我不仅看到了这个场,而且我分明感到了这个巨大磁场的能量。孙世强在刑讯时说:“你说不说,想跟我斗,我用一卡车货20万就可以搞定你们全家。”当然他的另一半话,早已深入打工仔骨髓里,好好干,听我的话,我给你们工作,给你们钱。

当金钱转化为一种精神能量,或者说当精神力量可以用金钱去衡量、去发动、去补充、去放大时,能与之相敌的还有什么?

采访中我曾反复地想,什么才能阻止这次人命事件的发生。许多传媒同事不约而同地提到了法,指出他们的行为缘于对法律的无知。这样来解释每个个人是合理的,便对于决定这么一群人一致行为的集体意识是无法圆满的。可以假设如果其中某人明白了这样做是违法的,那他只会终止个人违法行为,使他这一份违法力量变成零,但这并不能导致整个事件的终止,事实上能够阻止事件继续下去的,必须有一种能和这种力量相抗衡的内部力量出现,来抵消、减弱以至于合力为零。这种力量可能是对弱者的同情、对残暴的愤怒、对正义的维护……然而我却悲伤地看到,在事件演进的整个过程中,这种力量从未出现。在整个漫长达24小时的非人折磨中,始终没有人出来阻止,或者表示出异义——这是一种失衡,一种导致必然结果的前提性失衡!

在采访中,这个结论又一次得到侧面证实。我问过不下二十名这个工厂里的打工仔,你们对保安员印象如何?普遍敌视。那你愿不愿当保安?不愿。当我把问题的顺序调个个再问其他人时,其答案正好相反,他们都愿意当保安,保安不用站流水线,工资又高。当一个人对他敌视的工作充满向往,这种矛盾本身即意味着一种扭曲,而这种扭曲必然带来的是人格的变形,道义的丧失。而在一个道义沦丧的群体里,还会为此类事件感到意外吗?

我只是感到打人的和被打的一样可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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